河南法制報鶴壁訊 雇用農(nóng)民工承建公司廠房,拿到工程款后與情人逃之夭夭,拖欠工人工資281000元。日前,淇縣檢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將王清延批準逮捕。
2013年6月份,王清延承包了淇縣某公司7號廠房項目,2013年9月份王清延雇用農(nóng)民工開始施工。2014年7月份工程竣工,工人李某等找王清延討要工資,王清延卻以工程未驗收為由拒絕支付,他反過來質(zhì)問李某等人:“工程還沒驗收,公司還沒給我工程款,我哪有錢給你們?再說了,如果把工資給了你們,到時工程經(jīng)驗收不合格,責(zé)任誰來承擔(dān)?”
實際上,工程竣工后,公司及時將270萬元的工程款付給了王清延。只是他不愿意付給工人一分錢的工資,置農(nóng)民工的生活于不顧,卻將大把大把的錢花在了自己的情人身上,討得情人的歡心。王清延先后和情人到云南、貴州、西藏等地旅游,住的都是豪華賓館,并為情人買了名貴首飾。為避開不斷討要工資的工人,今年8月11日,王清延以到外地籌集資金為由離開淇縣,和情人遠走高飛。
之后他還將手機號換掉,讓工人與其聯(lián)系不上。王清延撇下妻子兒女,打算和情人到江蘇無錫長期居住。10月9日,王清延和其情人途經(jīng)安徽銅陵時被警方抓獲歸案,其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
(記者李杰通訊員李順義趙攀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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