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被“誤偷”的小男孩
偷輛電動車,得手返回的路上,卻發(fā)現(xiàn)車里還睡個孩子。開封縣一男子“誤偷”孩子后,經(jīng)過思想斗爭,決定將孩子送回。為防止暴露,他冒充熱心路人找到孩子家長,告知孩子具體位置。但因神情緊張,裝扮怪異,男子被民警識破。目前,該男子因涉嫌盜竊罪,于5月19日被正式提請逮捕。昨日,大河報記者來到開封縣看守所,與犯罪嫌疑人展開了一場對話。
夜晚作案:騎著偷來的車,又去偷車
“本來只想偷個車,沒想到惹了這么麻煩的事。”在開封縣看守所,提起一個月前的偷車經(jīng)歷,犯罪嫌疑人李某百感交集。
李某今年46歲,是開封縣興隆鄉(xiāng)農(nóng)民。1998年因故意傷害罪,被判刑12年。出獄后,李某與妻子不和,長期獨自生活,無正當職業(yè)。今年4月19日晚,李某一人喝了半斤白酒。酒后,他騎著一輛偷來的電動車,帶著螺絲刀等工具,到處轉(zhuǎn)悠,伺機作案。
在經(jīng)過開封縣西來集村時,李某發(fā)現(xiàn)路邊一戶農(nóng)民的院子大門敞開著,院里沒人,里面停著一輛紅色電動三輪車,鑰匙沒拔。觀察一段之后,李某決定出手。
李某先將所騎的電動車停放在村北邊的小樹林里,再步行返回現(xiàn)場,將三輪車推出來,怕被人發(fā)現(xiàn),他騎著三輪車沿著一條小路,快速往自己住處駛?cè)?。在離開村子較遠后,李某下車方便。此時,車后突然傳來一陣孩子的哭聲。
“我這才發(fā)現(xiàn),三輪車后有個三四歲的小男孩?!崩钅郴貞浾f,“我當時心里立馬害怕了?!?/p>
李某詢問男孩,得知是被偷車主的侄子。事發(fā)時,男孩正好在三輪車上睡覺,因小路顛簸才醒來。
“我就想弄輛電動車,沒想偷孩子??!”李某說,他當時很慌亂,不知道咋辦。
行為可疑:戴著口罩去“報信”,被識破是賊
掂量許久后,李某決定將孩子送回。他騎著三輪車,載著孩子返回作案現(xiàn)場??斓酱蹇跁r,迎面駛來一輛轎車,李某誤以為是孩子家人追來,立馬停下電動車,躲在路邊。
轎車司機發(fā)現(xiàn)了電動車和小男孩,下車查看,孩子依然在哭。李某判斷,轎車司機并非孩子家人。擔憂孩子的安危,一番猶豫后,李某決定再去給小孩的家人報個信。李某到小樹林騎來自己的電動車,來到失主家門口,發(fā)現(xiàn)警察正在現(xiàn)場調(diào)查。李某戴上口罩,上前告訴民警和孩子家長:“村子北邊有個三輪車,車上還有個小孩在哭,你們?nèi)タ纯词悄慵液⒆硬唬俊?/p>
李某說話時神情緊張,這引起了民警的注意。在民警的要求下,李某帶著大家來到那條小路上,將孩子找回。大家懸著的心終于放下了,但李某卻更緊張了。
“在農(nóng)村,一個大男人夜里戴個口罩,不合常理?。 碑敃r出警的開封縣刑警大隊四中隊中隊長高艷煒判斷李某十分可疑,便問了李某幾個問題,李某支支吾吾回答不上來,不得不承認了偷車的過程。
真相大白報信好人原來是小偷
“電動車丟了不要緊,孩子不能丟啊,真要找不回來,我咋給他媽交代???”回想起當時的情況,孩子的大伯孔運成仍然后怕不已。
小男孩叫小杰,今年4歲,父親于去年與鄰居發(fā)生口角時,被對方殺害。此后,小杰一直與大伯生活。
據(jù)孔運成介紹,事發(fā)當晚,他騎著電動三輪車,載著母親和小杰從縣城回家,路上繞道去親戚家串門。當晚,孔運成在親戚家喝了兩杯。吃完飯,孔運成又和親戚一起聊天,侄子獨自在外面三輪車上玩,玩累后,就直接在車里睡著了。小杰的奶奶看到后,心想一會兒就回家了,就沒把孩子抱回屋睡,而是拿出一條被子給孩子蓋上。就在孔運成起身準備回家時,發(fā)現(xiàn)三輪車不見了,這下把他和母親嚇出一身冷汗,因為在三輪車上睡著的侄子也不見了。
“剛開始還以為誰開玩笑呢,后來發(fā)現(xiàn)鄰居們都睡覺了,不像是在開玩笑。”孔運成說,“估計是小偷將車和人都偷走了,我就趕緊報警?!遍_封縣刑警大隊民警迅速趕到現(xiàn)場。
孔運成說,當時李某趕來,告知孩子下落時,令他十分感激,并表示事后要好好感謝他。在警察識破李某后,孔運成才得知,眼前的恩人原來就是作案者。
嫌犯:只是想偷車沒想過偷孩子
事發(fā)當晚,李某都經(jīng)歷了什么?他有著怎樣的心路歷程?昨日,記者(以下簡稱“記”)在看守所與李某(以下簡稱“李”)進行了一場對話。
記:為什么考慮把孩子送回去?
李:我只是想偷車,沒想過偷人家的孩子啊。
記:發(fā)現(xiàn)孩子后,為啥沒有扔下孩子逃走?
李:天都黑了,孩子那么小,萬一出點事,人心都是肉長的,孩子出事,哪家能承受得起?
記:看到轎車司機下車了,你為什么不趕緊離開?
李:看那個司機也不是孩子家人,就想到萬一那人不是個啥正經(jīng)人,把孩子拐走了咋辦?
記:你不怕給孩子家長報信被警察抓?
李:偷個電動車,那是小罪,拐賣兒童,可是大罪,我不回去報信,不看到孩子回到家里,根本放心不下。
律師:送還電動車,仍屬盜竊
在看守所,李某反復稱,自己這種行為屬于自首,應當減輕處罰。據(jù)開封縣刑警大隊四中隊指導員王拯介紹,李某是慣犯,2012年以來,偷過的電動車超過20輛。目前,李某因涉嫌盜竊罪,于5月19日被提請逮捕。
焦點解讀
是否屬自首?
李某的行為是否屬于自首?王拯告訴記者,李某的盜竊行為并非自己主動承認,而是在民警的調(diào)查詢問下才被迫承認,不屬于自首。但李某只是涉嫌盜竊罪,并不涉嫌拐賣婦女兒童罪。
送還電動車是否為從輕依據(jù)?
河南中豫律師事務所律師、法學博士王軍權認為,從主觀動機和客觀結果看,李某均不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。對于涉嫌盜竊罪,李某的整個偷盜行為已完成,只是因為意外事件而導致被警方抓獲,所以不屬于自首。送還電動車,有悔罪想法,這個因素是法官量刑時可以酌定從輕的一個依據(jù),但并非法定從輕的依據(jù)。(記者 朱建豪 實習生 席小超 文圖)